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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法院“三调并进”调解劳务报酬纠纷案

来源:屏山法院 作者:胡迩凡 发布时间:2020-03-11 09:42:18

3月9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工会、律师助力,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3月2日,屏山法院收到了候某的诉状,候某诉讼称,2012年在被告涂某承包的屏山二中工程中做水磨石地面工作,口头约定工资标准。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涂某欠3万余元的工资,至今未收到应得的劳务报酬。

法院立案后,联系屏山县总工会给予候某法律方面的帮助,县总工会认为该案符合工会法律援助的规定,当即协调了四川静江律师事务所的提供法律帮助。屏山法院速裁团队在查清该案事实的情况下,向被告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普法宣传。3月9日,双方当事人在县总工会、律师、法院三方共同努力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涂某在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劳务工资31544元。

该案顺利化解得益于在法院的主导下,通过工会发力,职业律师的法律援助,最大限度保障民工利益,为以后快速处理民工工资类案件提供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胡迩凡)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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