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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叙州法院:疫情防控引发纠纷 多元方式快速化解

来源:四川宜宾叙永法院 作者:吕双江 李乐 发布时间:2020-03-05 17: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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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各地政府采取人员管控、登记等措施充分排查外来人员、限制群众聚集,防止疫情扩大传播。但因工作方式不得当,或少数群众有情绪,既有可能引发了争执、抓扯,造成健康权纠纷。近日,四川宜宾叙州区法院就采用多元调解方式化解了一起这样的纠纷。

2020年2月3日,被告唐某作为叙州区柏溪街道某村民小组组长,接到涉疫防控任务并投入工作。在入户登记外来人员时,因涉及原告尹某的亲戚是否属于应当登记人员、以及尹某一家是否构成聚集等问题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导致尹某受伤。2月26日,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唐某赔偿原告尹某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30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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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通知涉疫合议庭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尽力将案件化解在源头。涉疫合议庭成员经研判后,立即通知尹某、唐某以及其所在村组干部,组织进行调解,尹某同意暂不提起诉讼。在法官主持下,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于3月2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1、双方都存在过错,应当负相应责任。2、唐某赔偿尹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1000元。3、双方不再因此事再发生矛盾纠纷。后原告尹某、被告唐某向叙州区法院申请对以上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叙州区法院当即立案,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得该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鉴于涉疫纠纷的敏感性、特殊性,叙州区法院抽调各业务条线骨干力量成立涉疫案件专门合议庭,对涉疫案件提前研判,专门专业予以审理。同时,积极与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相关部门等相互配合,使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诉前,也使该地疫情防控工作得以有序推进。(吕双江、李乐)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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