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相关工作部署,在切实有效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强化扫黑除恶责任落实,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疫情期间专项斗争力度不减弱。2月27日,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何某某等8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审结了以何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12月起,被告人何某某长期纠集被告人王某、夏某、钟某某等人,以发生口角或纠纷为由,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肆意殴打他人,毁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在沿滩区内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七起,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王某、夏某等8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何某某、王某两年内多次寻衅滋事,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夏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四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一万元至二万五千元不等的刑罚。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本案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进行宣判。为保障疫情期间审执工作的顺利进行,沿滩法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员防护、庭审准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沿滩法院刑事审判庭会同技术组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等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研究,积极探索刑事案件互联网开庭,做到疫情防控与刑事审判工作两不误。在市中院和沿滩区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自贡市看守所、富顺县看守所的鼎力配合下,本案远程视频宣判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本案的顺利审结,体现了沿滩法院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坚决依法打击犯罪,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沿滩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打击态势,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以卓有成效的扫黑除恶工作业绩为沿滩区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