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雷某,是否能听清我说话?”“可以”。2月28日9:30,为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隆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运用远程视频形式,“无接触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与以往不同,法官、书记员、公诉人佩戴口罩出现在审判庭内,而被告人却出现在电子屏幕上——看守所。
在确认远程提讯系统运行正常后,审判员宣布开庭。庭审中,审判员通过科技系统核实了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了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告人雷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雷某在其住所内先后五次容留吸毒人员采用烤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雷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被告人雷某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历时30分钟,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庭审程序规范,各环节顺利完成。
远程连线看守所,被告人在羁押场所接受审判,在隆昌尚属首例。疫情防控期间,隆昌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用好用活远程庭审系统,依法规范高效办理刑事案件,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工作两不误。(钟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