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回家吧!” 2月25日,盐边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梁某因家庭矛盾离家外出居住,于是,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梁某并劝解其回家居住。
杨某与梁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盐边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梁某未如期履行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干警未查询到梁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及时保障申请人权益,执行法官在做好防护措施后,到梁某所在社区了解情况。
到达社区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梁某在疫情期间不听劝阻,时常外出喝酒,并因此与家人产生纠纷,独自在野外搭帐篷居住。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执行法官遂找到梁某,并与村社干部一起对梁某进行耐心劝解,讲明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少出的必要性,同时详细讲解如何做好自身防护。
最终,梁某答应回家,并承诺会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文戴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