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隔空”开庭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二千元。
2019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周某通过撬断防护窗窗条的手段,先后进入屏山县居民何某、卢某、黄某家中行窃,盗走平板电脑、电视机、银项链等物品,价值3900余元。
同年11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周某抓获归案,屏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建议本案适用速裁程序,由于审限短,正值疫情期间,法院决定采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隔空”开庭。
在开庭审理前,为确保庭审过程有序进行,不掉链子,技术人员全程提供技术保障。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上午10时30分,庭审活动在屏山法院第二审判庭顺利开始,审判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后,通过远程技术传输到看守所的打印机,再由看守所民警将笔录拿给被告人签字,所有环节都有条不紊。
为确保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工作有序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已经先后多次前往市、县两级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送达各类法律文书,随着看守所防疫防控措施的升级,开庭审判这一环节一直难以推进,这次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隔空”审判的成功,为今后疫情期间的庭审之路奠定了重要基础。屏山法院将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送达文书、提讯被告人等,使刑事审判工作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延误。(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