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我是本案主审法官,各方当事人视频信号是否清楚?声音是否可以听清?”
当事人:“视频清楚、声音清晰,法官。”
审判长:“鉴于目前的新冠肺炎疫情,本次庭审采用远程视频联网方式开庭,各方当事人对此是否有异议?”
当事人:“无异议。”
2020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该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眉山某房地产公司诉被告眉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一案。÷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中首例行政案件通过“公道互联”平台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原告眉山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7年竞得一宗面积为122.98亩的商住用地。2018年,原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与原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由于原告未按约定时间全额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向原告作出《追缴迟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原告缴纳逾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眉山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服,于2020年1月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前,通过审判长的有效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远程视频开庭。为确保该案远程视频开庭工作顺利进行,审判人员、网络技术人员团结协作,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当日,分别位于成都、眉山的4位出庭人员在各自处所通过通讯终端,登录“公道互联”平台,参加此次庭审。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在审判长的支持下有序进行。上午11时40分,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各方当事人通过扫码的方式对笔录内容进行确认,整个庭审过程公正高效。
庭审后,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表示,疫情期间,法院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和疫情的防控。原告代理人则表示,此次开庭效果很好,和到法院开庭差别不大,还节约了当事人时间,值得点赞。
隔离病毒,但绝不会隔离责任。疫情当前,东坡区法院积极落实上级防控要求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保障各项审执业务不掉线,在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的情况下,突破时空限制,让公平正义不因疫情而“迟到”。(苏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