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护期间全力推动执行工作,出动八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线下执行,到银行扣划案款11万元,结案2起劳动报酬案,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2019年,被执行人余某因工程项目找到申请人罗某做工,直到工程做完,余某也未支付报酬。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余某支付申请人罗某11万元。
判决生效日期已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当前疫情防疫情况,出行不便,执行干警便电话联系约谈双方当事人,并依法对被执行人余某进行网络查控。在对余某进行网络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余银行账户存有大量金额并能足够支付标的,执行干警决定,在做好防疫准备的情况下,前往银行成功扣款11万元。
屏山法院在疫情期间,共执行到位标的185万余元,执结案件35起,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黄相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