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官,我要交抚养费”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傅腾 发布时间:2020-02-23 11:00:32

   “喂,是筠连县法院吗?我申请交XX案的抚养费,请问怎么交?”电话那一头被执行人张某说。

   案情回顾:2017年6月,张某聪与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二子女由男方张某聪抚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起初,张某能按约定给付,但自2019年1月开始,张某便再未给付二子女抚养费。无奈之下,张某聪于2020年2月向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2019年全年未支付的抚养费9600元。

   收案后,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没能阻碍筠连县法院执行干警办理案件。经了解,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在外地,且不配合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云执行”工作模式,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上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张某于2020年2月20日主动联系筠连县法院,申请交纳执行款,当日就把执行案款9600元转入指定账户。至此,该案仅10天便圆满执结,整个执行过程“零”接触,收款、付款“零”会面,实现疫情防控与案件执行两不误。(古静、傅腾)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