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成功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该赡养费纠纷系被告吴某华、吴某勇之间因贷款担保发生矛盾导致互相推诿赡养原告吴某,原告吴某起诉其两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因本案被告吴某勇下落不明,公告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2月18日15时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一周通过电话与原告吴某和被告吴某华联系,双方均表示可以准时到庭参加诉讼。
开庭前一天,原告吴某和被告吴某华突然告诉承办法官,现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外出,不能到庭参加庭审。眼看开庭时间将至,随即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微信开庭审理此案,审判团队与当事人建立临时开庭微信群进行调试过程中了解到原告吴某身处乡下,无智能手机和电脑,在线庭审达不到开庭预期目标效果,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原告吴某和被告吴某华,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告知被告吴某华赡养老人是义务,不因任何理由而免除,吴某华表示其一直都在照管父亲吴某,是因为兄弟之间发生矛盾才造成现在的局面。被告吴某华表示愿意做原告吴某的思想工作,劝原告吴某撤诉,家庭之间的赡养矛盾待疫情结束后再协商解决。
开庭当日上午,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吴某无法外出,立即驱车前往原告吴某家中,看到原告吴某未戴口罩便询问情况,原告吴某倾诉了因疫情防控期间无处购买口罩的苦衷,承办法官当即将随车携带的多余口罩分给了原告吴某,并叮嘱原告吴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注意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多消毒,做好防范措施。随即承办法官就案件情况向原告吴某进行了说明,对双方的赡养矛盾进行劝解说理,原告吴某也告诉承办法官被告吴某华春节回家也给了生活费、置办了年货,愿意与两个儿子协商处理赡养问题并亲笔书写了撤诉申请,该案得以成功化解。(杨东升 胡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