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资阳中院收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协调解封雁江区人民医院账户的函。资阳中院于2019年9月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某公司申请执行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仲裁纠纷一案,依法冻结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账户银行存款993万元。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向本院提起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议申请,正在异议审查过程中。
资阳中院收到雁江区人民医院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提出解冻银行存款的申请后,李俊院长庚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李丹书记汇报,并第一时间组织分管副院长及执行局人员研究落实。经反复与申请执行人协调沟通,资阳中院于2月17日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雁江区人民医院993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争分夺秒“激活”了抗疫防控资金,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郭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