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富顺县人民法院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掌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及法官通过视频实现三方互联,系该院运用该平台调解成功的首例案件。
原告王某家住仁寿县,被告邓某现居重庆邻水,二人因2017年买卖竹片产生纠纷,被告尚欠原告竹片款2万元。为减少春节期间路途奔波的不便,原告经富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指导后通过“四川微法院”完成网上立案。
该案立案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定居外地,且受疫情影响,不宜到庭参加诉讼。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电话指导其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远程连线原、被告进行线上视频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将《四川微法院告知书》等关于掌上法庭诉讼的权利义务文书向原、被告推送,并由双方签字确认。随后,邀请双方当事人视频连线并进行身份确认,在掌上法庭的对话中,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对双方的分歧,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先后将制作的调解笔录和民事调解书通过“掌上法庭”模块进行了上传,由双方在线接收并予以线上签字确认。
就这样,一起跨越千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四川微法院”掌上法庭不到一小时便调解结案。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此次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掌上法庭进行的调解表示满意。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病毒传染的风险,富顺法院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四川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的作用,力争防疫、诉讼两不误,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郑伟 谢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