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峨边法院通过远程庭审审理一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案件。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案件审理中被告人李来某某、黑来某某均未押解到庭,法官、检察官、辩护人通过科技法庭远程提讯系统与在乐山市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隔空庭审”。庭审过程中,涉案证据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实现远程质证,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期间法庭秩序井然,庭审视频链接顺畅,画面清晰。法官当庭宣判,二被告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罪所得415979元予以追缴。
疫情当前,为了在疫情期间既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峨边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高效完成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为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力量。(尹之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