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叙永法院:疫情期间遭家暴欲离婚,法官为当事人线上支招

来源:叙永法院 作者:赖万芬 发布时间:2020-02-12 08:49:01

   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家事团队的干警收到一条短信,短信中写道:“新年快乐,请问一下现在离婚要些什么材料?”当该干警收到短信后立即拨通电话了解情况。据了解,发送短信的当事人想要来法院起诉离婚,但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且其丈夫在半年前存在家暴行为并报警处理过。干警了解情况后将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告知当事人,同时告知其若存在家暴行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由法院、派出所和当地的村社一起向其丈夫送达法律文书,要求其不能再有打骂的行为。最后还向当事人说明,最近疫情“肆虐”,法院的窗口部门已暂时关闭,可以通过线上方式或待疫情好转后再到法院立案诉讼。(赖万芬)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