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信访上,加强四川微法院与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推广使用,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告知当事人可通过网上立案,并安排立案庭专人负责诉状接收,按照审查、收费、立案流水式操作,既缩短了来院当事人与窗口干警的接触时间与接触次数,又节省当事人往返,提高了办事效率。2月3日起网上收案50余件,其中微法院收案20件。
案件审判上,为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凡能采取网上处理的,一律网上办理,确保防疫与诉讼两不误。对2月3日开始已经预约开庭的,原则上做好延期或者线上调解及有关解释工作,尽量采取网络线上调解,达成协议的立即制作调解书并邮寄送达当事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2月3日起共通过线上调撤案件2件。
案件执行上,需跨区域办理案件事项的,一律通过网络委托系统进行。财产查控措施涉及承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企业、相关人员的,暂缓采取查控措施,确保不因执行行为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不开展大规模集中执行行动,不在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2月3日通过网络委托案件事件办理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