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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在行动】宜宾中院 党旗飘扬在战“疫”一线

来源: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李玲 发布时间:2020-02-07 16:14:22

第三期


     疫情当前  守护法律最后一道防线


       2月3日,春节假期延长后上班第一天, 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安阜人民法庭进行,在确保诉讼参与人安全的情况下,同一案件承办法官依次公开审理了三起案件。

       原告黎某某、曾某某、王某某诉三名被告归还借款本息的三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均因被告下落不明,依照公告程序原定于1月31日开庭,由承办法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后,将开庭时间顺延至2月3日,并告知参与庭审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注意事项,当事人及代理人表示理解并配合。该院提前对安阜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审判庭等地进行了通风、消毒。

       当天,该院在法庭安检处设立了检查点,除常规安检外,对进入法庭的承办法官、陪审员、书记员、原告及代理人全部测量了体温,查看是否按照要求佩戴口罩,询问了是否到过疫区及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人以及是否属于居家隔离人员。经查,所有诉讼参与人体温正常,其余无异常发现。

       开庭前,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向三名原告通报了该院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讲解了疫情防范相关知识,嘱咐原告及代理人依法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的管理规定,佩戴好口罩,依法参与诉讼,遵守庭审秩序。

       上午10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三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次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查明了三案的案件事实,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三件案件庭审用了一个小时,看似用时不长,却包含了太多的责任和坚守。

      “审理案件是法官责无旁贷的职责,哪怕疫情当前,我们也要守好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疫情并不可怕,只要防护得当,就可以有效预防。”承办法官说道。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对三案原告进行了庭后释法明理。“感谢法官同志,在疫情期间仍然坚持正常开庭,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原告王某某表示。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的职责和使命,既然群众需要,我们就要响应,用好手中的法律利剑,履行好审判职能职责。与此同时,我们也将尽量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确保干警和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院负责人表示。(李玲)

责任编辑: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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