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首次利用“云上法庭”视频庭审系统,对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当事人足不出户参加法院的案件审理并当庭达成调解。这也是乐山市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
据了解,原告乐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被告李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李某通过按揭贷款方式向原告购买商品房一套,期间因李某经营出现困难,导致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原告乐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遂至法院。
开庭时间恰逢重大疫情爆发,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原告代理人住成都、被告住重庆,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双方均愿意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开庭。
本着顾全疫情防控大局,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原则,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协调后勤保障部门和业务庭室密切协作,在系统安装、对接、调试成功后,经过20分钟的在线庭审,顺利完成了此次“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开庭,实现了案结事了。
该案的在线开庭和成功调解是乐山市市中区法院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特殊时期“司法为民”举措的具体落实。
下一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还将加大科技法庭、远程视频法庭的使用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审判”的创新模式,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丰富、安全、便利的诉讼服务。(付杰 成征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