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彭山法院坚持审判工作与防疫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月5日上午,彭山区法院立案庭邓法官通过电话调解方式化解一起借贷纠纷,避免了诉讼参与人聚集流动,有效降低了感染风险,同时充分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案件回顾:
原告杨某和被告郭某系多年好友,2016年郭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杨某借款4万元后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还,最后甚至拉黑了杨某微信。2020年1月7日,杨某向彭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某归还本息。年前,考虑二人以前是朋友关系,邓法官分别多次同双方联系,希望双方能够化解矛盾,达成调解。但原告认为被告言而无信不顾朋友情谊,坚决不同意调解。
因临近春节,邓法官便将该案的开庭时间定在了年后。
除夕将至,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了祖国大地,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人员流动,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成为当前重中之重。
上班后,邓法官接到了郭某的来电,郭某焦急地告诉邓法官他人在北京,因交通管制无法按时来彭山参加诉讼,他一定会将钱还给杨某,希望能代为转告杨某他的诚意。邓法官再次拨通了杨某的电话,关心问候了杨某的身体状况,向其告知郭某因交通管制无法回乡,可采用网上开庭等方式参与诉讼,并再次耐心劝说原告是否能够寻求调解、化解双方矛盾。杨某感动于邓法官的真挚,他说看了这次疫情的报道感触很深,大难面前见大爱,他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接受郭某的诚意。
邓法官随后拨通双方电话,双方约定好了还款方式,待邮寄签好调解协议后,邓法官将出具调解书。
邓法官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特殊时期要充分运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诉讼活动,为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风险,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为民。(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