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10时,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郭北法庭进行。端坐在审判台前的是主审本案的法官黎兆伟法官,原告为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被告肖某乙则远在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江门市,而被告通过四川微法院“掌上法庭”参加在线庭审。法官、当事人分处两地连线开庭,实现了真正的隔空审案。
这天审理的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年3月,二被告肖某甲和肖某乙因生意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40万元,肖某甲为借款人,肖某乙为担保人,原告完成出借义务后,二被告按约偿还了部分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后,尚欠借款本金369584.47元及利息未付.
原告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向原、被告双方送达开庭传票定于2月4日开庭,但是,被告肖某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返回内江开庭。为了充分查清事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郭北法庭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做了充分的庭审准备工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采用“掌上法庭”开庭审案。
庭审开始前,法官通过掌上法庭“多方视频”核实了到庭当事人身份,宣布了庭审纪律,在原告宣读起诉状后,肖某甲答辩,肖某乙通过视频答辩,到庭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并发表了最后陈述,并调解结案。书记员上传庭审笔录,肖某乙核实签字确认再上传回来。整个庭审过程顺畅,程序规范,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
面对战“疫”的关键期,东兴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将线下的诉讼活动全面转向线上,做到抗击疫情、庭审不停。依托四川微法院开展诉讼活动,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减少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梁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