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以来,珙县法院根据县委和上级法院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控力量,采取五项举措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珙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紧急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办公室,并设立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督查督办组的5个工作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研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采取疫情监测每日一报制、调整诉讼活动排期、开展体温检测、暂停举办集会活动、加强卫生消毒、加强督查问责等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每日排查,
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严格按照《防控方案》的要求,采取电话排查的方式,坚持每日对部门干警及家属近期是否出入重点疫区、接触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已确诊感染或疑似感染人员情况进行摸排,是否出现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进行常态化监控。
调整诉讼排期,
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提示》的公告,告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庭审,依据法律规定,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同时,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网上调解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诉讼需求。
强化宣传引导,
增强战胜疫情的自信心。
在微信工作群转载《新型冠状病毒手册》等官方防护知识,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先后发布疫情防控及相关法律知识信息,引导群众正确面对疫情,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勇气。
加强内部防控,
关护干警身体健康。
及时采购了电子体温测量仪,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对来院群众和全员干警进行体温检测工作,对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引导其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治疗。同时还采取定期对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公共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对需要就餐的同志采取分餐制等,加强对法院内部疫情的防控工作,为干警提供清洁卫生的办公环境,保障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罗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