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是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精神,渠县人民法院党组对本院疫情的防控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法院机关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等要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未经安全检测不得进入院机关办公和审判法庭等场所。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信访接待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为窗口岗位工作干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并设置专用垃圾桶用于集中回收废弃口罩。
与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有接触及有感冒发烧、恪守等症状干警采取居家隔离并每日向庭室负责人汇报身体状况。
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采取网上立案方式保障群众诉权,审判执行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视情延期。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各部门不组织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上班期间,除工作必需,各自办公,不相互走动。
渠县人民法院党组强调,全院干警面对疫情,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正面舆情引导,服从统一调度、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决不能掉以轻心、疏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