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长唐永红到珙县法院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珙县法院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检查,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松及在家值班院领导陪同指导。
唐永红组长先后到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值班室、院机关家属小区等区域实地检查疫情防控措施及工作部署情况,了解关于珙县法院近期开庭案件排查及工作安排,询问防疫物资准备,查看疫情防控以来县法院每日通过微信向市中院报送的台账,针对排查出的情况,叮嘱做好在家隔离,坚持每日报告,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松就疫情防控工作做了汇报,进入疫情防控时期以来,珙县法院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坚持每日排查、调整诉讼排期、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内部防控、常态督促检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落实市中院党组、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唐永红组长对珙县法院疫情防控措施及重视程度予以肯定,并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员的率带模范作用,做到组织有力、监测及时、防控全面,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结合疫情变化趋势,切实提供网上便捷司法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各类信息化平台依法有序参加诉讼活动,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保障法院日常工作平稳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涉疫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引导群众正确面对疫情,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守好法院阵地,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勇气。(罗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