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县人民法院打造便捷高效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格局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唐卫 发布时间:2020-01-23 13:29:43

  为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水平,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异地立案难的问题,芦山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开展相关的诉讼服务工作。

  近日,有几名农民工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事宜,但经过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询问了解到周某某为资阳市安岳县人,2017在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扎朵镇十七标工地承包修建房屋,雇请多名农民工为其做木工劳务,20181123日结算后,周某某共差欠工人劳务费十余万元,至今未支付并变更联系方式,致使工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现希望通过诉讼能够追回他们的辛苦钱。因芦山法院对此系列案没有管辖权无法受理,但考虑到临近春节,农民工未拿到工资的迫切心情,立即启动跨域立案,作为协助法院积极帮助当事人通过跨域立案方式向管辖法院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推送了相应的立案材料,经过管辖法院审查到认定可以立案,整个过程从开始到办理结束不到15分钟,芦山法院跨域立案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诉讼事宜,这种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赢得了人民群众好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诉讼便利,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芦山法院本着“跨域立案服务,旨在让人民群众在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都能够获得与管辖法院同品质的立案服务”的工作理念,注重依托诉讼服务职能化建设,充分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效能,让老百姓从中享受到更便捷,更阳光,更贴心的司法服务,从而实现了从职权型法院到服务型法院的转变。(唐卫)


责任编辑:赵博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