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坡区法院一行干警四十余人,17小时来回行程五百公里,有效解决了申请人郑某舟申请执行绵阳市安州区金泉养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创造了异地执行的“东坡速度”,打响了2020年执行工作的第一枪。
申请人郑某舟与被执行人绵阳市安州区金泉养殖有限公司系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欠申请人100万元饲料费,2017年经东坡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肯履行义务。为维护司法正义,承办人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后,执行局局长紧急召开全局干警大会,研究具体案情和异地执行实际情况。经院领导同意,随即决定组织干警40余人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绵阳市安州区。
在安州区法院执行局同志的协助下,东坡区法院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公司。被执行人肖某军表示受猪瘟影响,养殖场死了生猪4000余头,经济特别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制定了新的还款计划,并以其姐肖某华的轿车作担保。
此次异地执行行程较远、动用人员较多,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获得了申请人的感激与称赞。(曾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