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法院大乘人民法庭认真学习眉山经验,将调解贯穿始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2019年,审结民商事案件170件,调解、撤诉116件,调撤率为68.23%。立案正确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按时送检率、裁判文书无错、漏合格率100%,案件无申诉、申请再审和信访、上访投诉。
多元化解助力。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重要作用,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协作,做到对矛盾纠纷的解释口径一致、信息互联互通、共同发力。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19年大乘法庭与镇综治办、司法所所组成的“诉调对接工作小组”共同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从立案到调解兑现,仅用3天。
落实快调机制。将调解原则贯穿于立案时、审理中、开庭后各阶段。立案时,立即和被告取得联系,了解被告的想法,依据案件难易程度,以法律允许的最快时间安排开庭。取得双方同意,立即组织调解。在审理和开庭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讲各种审理方式优劣势,让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达到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的目的。2019年当庭调解兑现10件劳务合同纠纷案,10名农民工送锦旗表示感谢。
指导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根植于基层、熟悉乡土民情、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等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发挥人民调解助力化解社会矛盾作用。2019年8月到鸭池乡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对民间纠纷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讲解,指导做好调解笔录和制作人民调解协议。
强化诉前释法。对确无必要诉讼的案件,通过检索、引证相关案例,引导当事人主动放弃诉讼。如谭某与杜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受害者已从保险公司获得足额赔付后,向侵权人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法庭将最高法院关于类案情形的批复等向其释法析理后,原告最终放弃了诉讼。对不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丁如林 袁俊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