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效率。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制度,设立速裁团队,有效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019年以来,审结民事案件1653件,平均审理天数43.73天,其中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4.4天。
二是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建立庭审评查通报、电子卷宗抽查、裁判文书评查通报等管理制度,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卷宗扫描和装订等方面对案件实行检查通报,定期评查案件情况,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及时督促纠正,有效提高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业务水平。2019年以来,发布庭审评查通报、裁判文书评查通报各4期,质效周通报48期。
三是优化绩效考核,强化队伍建设。修订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优化绩效考核方法,客观评价干警工作业绩,将质效情况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干警办案积极性,激发干警队伍活力。2019年,我院19名员额法官审结了2648件案件,平均每名法官审结165.5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