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洪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通过破解手机密码盗窃微信零钱的案件。洪雅法院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8月,徐某某在公路边拾得胡某某的手机一部后,徐某某尝试解锁其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发现胡某某的手机解锁图形为“Z”,微信支付密码为“123456”。于是徐某某通过微信扫码付款、微信转账等方式,盗走了胡某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余额9300余元。当晚,胡某某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钱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洪雅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徐某某有退赔被害人损失、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以盗窃罪对徐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现在智能手机APP支付功能虽然便捷方便,但在日常使用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设置的手机解锁密码和支付密码不能过于简单,以防密码被盗。在手机丢失或具有支付功能的APP帐号被盗后,要及时报案,并将相关帐号及银行卡冻结,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张静 王易南 郭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