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升级软硬件设施配置了,成为专业过硬、能指挥、能督导、能实操的全能型团队,成为执行局的最强大脑。
2016年开始,全国各级法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目的是让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执行案件的办理。到2019年,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实行“三分办案机制”,执行指挥中心的中枢神经作用更加突出。青神法院采取多举措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成效显著。
案前初筛,分案更加科学化。对于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除了基本的形式审查外,对案情和被执行人进行初步研判,结合被执行人是否重合、被执行人已被执行情况、过往案件情况、地域情况等要素进行分案。例如,对当事人有重合案件统一交由一名员额法官办理,可减少重复调查降低司法成本,又可以为参与分配、执行转破产应用等奠定适用基础。
节点监控,督导过程全覆盖。执行指挥中心在依托执行信息管理平台对于分案以后,所有办案节点进行监管,防止某个节点迟缓或超期,保证案件流程在规范时间内办结,尤其是涉及执行通知、网络查控、案款发放、网络询价(拍卖)等关键节点的把控。同时对于简易案件办理、资产足额案件,全面监管办结时间,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执行案件平均办理用时由2019年的平均101天缩短到平均70天,未出现关键节点超期被上级法院督办的情况。
事务集约,“一站式办理”促高效。 案件分配后,将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集约化办理的干警对所有格式化文书进行一键生成,文书制作平均用时由原来每案约20分钟,缩短至2分钟。文书制作后,统一提起网络查控并通过“网格协作”系统提起网格员协助事项,派单由网格员进行文书送达和初步现场调查。对于不动产、公积金等尚需柜面查询的业务,将由执行指挥中心制作统一查询文书进行办理。集约化事务办理将“单打独斗”变为“齐心合力”,资产查控周期由原本的10天以上缩短到2天内。
综合调度,优化力量助执行。对于案件办理中需要本院集中调配力量或需要异地法院配合协助的事项,由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统筹安排。承办人报请集中行动后,将提出人员配置方案报局长、分管院领导审核,承办人报请异地协作事项后,将立即通过网络端口向异地法院发送协助执行请求,对方执行指挥中心在当日内便可以应答及沟通,全程电子化交流案件信息和具体协助内容。
案后管理,档案材料再监管。案件办理完毕后涉及卷宗材料的及时扫描和规范归档是重要环节,执行指挥中心将及时整理上月结案案件,照单向承办组收取案卷材料,并对案卷材料进行复核,对于案件材料缺失部分及时要求承办人补正,对于内容瑕疵和错误的将报请执行局长进行督导改正。经过复核无误的材料将有书记员进行排序整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移交扫描归档,保证案件材料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王皓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