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叙永:千里送案款 执行保权益

来源:叙永法院 作者:冯楷 殷帆 发布时间:2020-11-05 15:42:40


杨某与傅某才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8年生育一女取名傅某,2010年6月21日登记结婚,2010年12月1日生育一子,婚后由于夫妻性格不合,傅某才经常打骂杨某,杨某不堪受虐离家出走,至今已有八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昔日夫妻对簿公堂,叙永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杨某与傅某才自愿离婚;小孩随被告傅某才生活,杨某负担两个小孩的抚养费30000元。文书生效后,杨某在外打工一直未履行义务,傅某才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立即对杨某的相关账户进行查控冻结,并联系到远在广州打工的杨某,被执行人杨某以傅某才对其态度恶劣为由拒绝履行。针对杨某的诸多不满情绪,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其讲解法律知识,逐渐打开杨某心中的郁结。执行法官告诉被执行人杨某“不要被气愤影响判断,多为孩子的未来考虑”,听了执行法官的劝说,杨某表示即刻动身回叙永履行义务。

近日,被执行人杨某带着30000元案款来到叙永法院,将案款转入法院案款专户中,并感谢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和开导。随后,按照申请人傅某才提供的账户信息,法院将案款转至申请人傅某才账户中。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罗霞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