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抓好执法办案,提升案件质量。1-10月新收案件2811件,结案2487件,结案率88.47%。服判息诉率92.82%,同比上升0.53%。案件改发率0.92%,同比下降0.24%。平均审理天数31.84天,同比下降7.32天。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满意值,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审判管理促结案
为进一步抓好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抓好全年的未结案消减工作。审管办每周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通报,发出通报36期,防止案件超期;每月对和业务部门的未结案消减情况进行监管通报,实时动态分析各业务部门未结案消减进度,制发通报3期,对不重视审限、不按要求结案的业务部门和法官进行督促和通报批评;对长期未结案进行每日一报告制度,截止6月底,我院长期未结案已清零,同时旧存174件案件也已全部化解完毕。
案件评查抓整改
持续深化“万案大评查”整改,扎实开展系列案件评查:参与全市法院案件交叉评查,对本院评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政治处(督察室)移送的4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发出通报2期;针对发改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发出评查通报1期;常规开展一般案件质量评查,发出通报8期,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
权力运行强监管
以“四类案件”实质化监管为导向,强化监管平台刚性运用,构建院庭长对审判权力运行的个案监督机制。1-10月通过平台监管194件,占案件总数6.5%,院庭长在监管过程中发出监管意见76次,承办人反馈110次,实质化监管比例为21.13%,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位。发出实质化监管通报4期,对每一件案件落实到承办法官和监管院领导从而实现实质化监管。(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