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余某在马边法院家事审判庭感激地说:“谢谢你们把我们的事情处理好。这么多年了,我以为这个钱拿不到了。”
原告余某与被告曾某之前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曾某补偿原告余某80000元,签订离婚协议时当场支付10000元,余款于2018年4月底前支付。随后,被告将原告微信拉黑,也不接原告电话,对余下的70000元款项的支付事宜更是绝口不提,双方发生纠纷。本院受理案件后,为切实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矛盾,避免诉后再次激化,家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多次找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释明法律法规,运用调解机制,对双方耐心劝导,从情理和法理上化解纠纷。2020年10月28日,被告曾某在马边法院家事审判庭现场兑现给原告70000元。
本案的调解,促成了多年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化解,案结事了,彰显正义。(王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