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县法院高效审结48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该批案件中有3起案件也是盐边县法院审理的首例由盐边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
2018年8月至10月,李某、鲜某、汪某等人受雇为攀枝花某矿业公司的车间扩建工作提供劳务服务,后该公司仅支付了共计85000元的劳动报酬,尚有48名农民工未足额领取。李某、鲜某、汪某多次讨薪未果后,向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了相关情况。盐边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攀枝花某矿业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属实,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盐边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为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盐边县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安排法官对接,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要求对该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及时告知检察院案件办理进度。经开庭审理后,盐边县法院依法作出了支持包括李某、鲜某、汪某在内的48名农民工诉讼请求的裁判。
一直以来,盐边县法院高度重视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审理,除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外,还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措施,落实专人进行诉讼指导,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弱势群体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胡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