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预防,源头治理
发挥涉党政机关立案通报前置机制和司法建议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发出涉党政机关《预立案告知书》3份、司法建议书2份,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作为和积极回应;协同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利用执行指挥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失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着力构建组织和公民守法守信理念、行业协会和商会等团体自律管理功能;建立“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下沉镇村开展“法律十二进”,协同开展“无讼村居(社区)建设。
专业赋能,依法治理
发挥专业代理调解优势,制定涉众型纠纷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代理规则,探索在重点民生、行政诉讼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选聘30名懂法律、政策、专业德高望重的人员选聘到调解队伍,建立农民工工资案件“支持起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专业运行模式,实现民工权益保障;注重重大事件法律服务,针对破产案件覆盖群体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安置维稳风险较大等特点,建立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在涉法涉诉信访领域,推广律师全程介入,推动问题依法妥善解决。
共推共治,综合治理
坚持探索调解前置改革,推进诉源治理非诉解纷机制跨界融合,在诉讼服务大厅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与县司法、交通、国土等7个行政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县内21个调解组织建立委托、委派调解机制,在县域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站,引入律所与人民调解员会第三方调解力量进驻法院;健全纠纷化解手段综合、功能整合机制,利用云技术手段,建立矛盾纠纷“云端在线调解室”,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依托诉讼服务中心,集成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多元解纷服务资源,打造“宜解纷服务超市”,探索走出“彝调结合”、“两所一庭”、“一官四员”等调解模式。
落实责任,系统治理
厘清县、乡、村综治权责关系,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县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形成县级协调落实、乡镇强基固本、村居预警控源的矛盾纠纷化解治理链条,理顺纵向治理机制;通过多元解纷指导中心整合优势资源,协调推进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推行清单治理模式,建立劳动、土地、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物业等6个专业调解委员会,会同各级调解组织,构筑多渠道的非诉解纷服务,促进诉前调解;派驻“驻村法官+联络员”提供“网络化”司法服务,构筑起无缝衔接的访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