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未雨绸缪制预案,因案制宜巧执行

——乐山市中区法院强制腾退某林木业违法侵占2万余平国有土地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9 09:55:22

b241d3247ab32778403c886bfe8c035.png

日前,由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院长潘德军担任总指挥,副院长杨泳、戚红艳担任副总指挥,执行局局长李传飞担任现场指挥,依据职能分工将参与执行干警分成7组,出动干警58人,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前往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长青路段,对某林木业长期占用的约2.21万平方米国有土地进行强制腾退。

3c1886edfd4dc0ccdaf18c9e3c72a4b.png

4月20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依据已生效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执行乐山市某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林木业)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根据已生效判决书,某林木业应当向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返还涉案的租赁场地。为减少矛盾冲突和不稳定因素,市中区法院针对土地赔偿问题与某林木业法定代表人做了法律释明,全面阐明法律关系,明确告知本案执行不涉及其赔偿诉求,但鉴于双方当事人的赔偿纠纷正在审理过程中,为打消被执行人某林木业的担心,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先行对地上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进行测绘、评估,固定案涉土地上的构、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并在双方当事人确定评估原则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选取第三方公司对案涉土地上的构、建筑物进行了测绘、评估。

423df762823438fde4897110666a80d.png 

前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维稳原则,市中区法院依法作为案件执行的评估主体,根据本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专人就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开展了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强制执行风险点,市中区法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在及时上报区委政法委后,邀请市中区通江街道办事处、道座庙社区、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商、疏导和分流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在执行前夕,对标的所在地进行安全排查,彻底消除执行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并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持外围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医疗卫生部门做好突发事故的医疗保障工作。

25c6016d8000b2ca5861b942150879f.png

上午10时,区委政法委李平书记亲临指挥,在多部门的联动配合下,市中区法院依法实施了强制执行措施,将案涉土地上被执行人堆放的机器设备全部搬离后,顺利将案涉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整个执行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强制执行全程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监督与指导,强制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f1f59d2a91acafdb9beb53c7e88f5b1.png


责任编辑:向芷漫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