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法院钟祥法庭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以案说法”进行普法宣传,受到群众好评。
原告张某某与丈夫曹某某(2018年病故)婚后育有五个儿子,曹某甲,曹某乙,曹某丙,曹某丁,曹某戊。五人均已八十高龄,无任何经济来源,同时也已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除被告曹某甲曾照顾过原告外,其余四名被告均相互推诿,拒不给付原告生活费、护理费和医药费,也不愿照顾原告。7月14日,原告诉至钟祥法庭,要求五被告尽赡养义务,并平均承担自己和丈夫曹某某的医疗费以及曹某某的丧葬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五被告因拆迁款分配未达成协议,故互相推诿,不愿赡养老人张某某。鉴于赡养问题在农村较为常见,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8月19日上午9时30分,仁寿法院巡回法庭在村委会开庭,村干部及部分村民旁听庭审。在当庭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告知被告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后果,并对五名被告进行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后各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原告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敬老孝老养老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案中五位被告因为拆迁款分配的问题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于情于理于法不容,通过这次巡回法庭就地审理,一方面教育了五被告,促其自省,另一方面也给当地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起到了教育警示的作用,同时更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近年来,钟祥法庭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重视农村案件的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通过巡回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强化辖区内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彭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