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县“决战三十天,打好收官战”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推动实现井研高质量发展,我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法治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切实办好涉农案件。积极践行“帮扶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对涉农、涉贫案件的审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采取调判结合的方式,审结“三农”案件213件,妥善化解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易致贫民商事纠纷223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70万余元。
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坚持每周至少入户走访2次,对帮扶对象家庭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在汛期全面排查贫困户住房安全隐患,发现墙体滑坡、住房及院坝等有裂缝等危害贫困户生命财产安全问题16项,现均已整改完毕;严格按照扶贫档案管理规范完善帮扶包和扶贫档案,通过填写贫困户享受政策一览表与贫困户共同核算收入账,帮助贫困户了解扶贫政策;开展“暖心行动”,帮助群众干农活,鼓励就业务工和发展生产,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务实开展法治宣传。通过集中宣传、上门宣传、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送法进村”工作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现场解答法律疑惑。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理念,坚持把交通不便,涉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相邻、土地、林权侵权案件以及典型涉扶贫案件作为巡回审理的重点。今年来,开展巡回审判10余次,以案说法,不断增强贫困户法治意识。
精心挑选驻村队员。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选拔下派2名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的年轻优秀干警担任驻村帮扶干部。帮扶干部自驻村以来,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0余次,化解邻里边界纠纷、婚姻家庭等各类纠纷160余件,为助推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廖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