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法官,要不是您尽心办案,我们垫付7年的血汗钱肯定拿不回来。”9月1日,老张父子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真挚送上锦旗并表达谢意,感谢王晓丽法官在一件执行案中所做的努力。
张某某与富顺县某重点企业合同纠纷中,富顺法院一审判决该企业返还张某某履约保证金18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后该企业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企业并未主动履行,张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令人欣喜的是一账户上的余额足够支付本案案款。但执行法官考虑到该企业的特殊情况,觉得事出反常,并没有草率扣划,而是决定向企业了解情况。
该企业负责人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法院说明情况,并递交了一份《会议纪要》与财产申报表,会议纪要显示该企业为解决某集团的非法集资案事宜,设立了专用账户用以偿还非法集资款,而本案中冻结的正是这一专门账户,按照相关规定,该账户的资金将优先用于退赔集资案被害人损失,之后才能用于其他事项支出。
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解释了相关法律关系,申请人从兴致勃勃到怅然若失,向法官抱怨道“这个钱我从2013年就开始垫付,打了两场官司,找了无数个部门,腿脚都跑断了,眼看就要拿到钱了又出个岔子”。执行法官一面安抚情绪激动的申请人,一面继续调查该企业的财产线索。
法官调查后得知,该企业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其主管部门专门留存了一笔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垫付资金等款项。执行法官向企业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后,其表示执行案中的保证金是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属于该资金的解决范畴,如果提供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即可支出这笔款项。在送达强制执行提取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的第二周,该笔款项转入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申请人顺利拿到履约保证金及利息,该案顺利执结,这才有了当事人向法官赠送锦旗的一幕。(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