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法院法警大队廉政监察员根据叙州区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相关规定,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发出廉政作风监察意见,并邀请分管院领导列席参加。监察意见主要包括刑事审判警务保障硬性规范、安防设施建设、大队内务警容警风管理、应急处突实施情况、大队纪律作风问题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与条令条例规定有抵触或未按规定严格落实的方面提出监察意见和风险预警,并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整改落实。法警大队收到监察意见后立即行动,利用午休时间召开队务会,分析大队存在的廉政作风问题,迅速动员部署,大队主要负责人现场表态,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会上,法警队分管院领导王永彬副院长表示,廉政监察员主动履职,敢于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发出廉政监察意见在我院尚属首次,这种方式非常好,问题反映也准确、客观,于规有据,法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要做到率先垂范不搞双重标准,尽职尽责履行好自身职责;同时也希望法警队年轻干警们在立足本职工作基础上,放眼大队管理全局,勤于思考、敢于担当,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意志奋力推动叙州区法院“司法警察三年规划”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将叙州区法院法警大队打造为一支“维护正义、绝对忠诚”的可靠队伍,有效保障叙州区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