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提升特邀调解员的业务能力,8月31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联合举办特邀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暨工作培训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刚,县司法局副局长敖旭及各乡镇(街道)28名特邀调解员参加培训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赖小虎主持。
会上,赖小虎对特邀调解员的具体职责进行了介绍,县司法局法促股股长张同生就特邀调解员调解技巧及文书制作进行了培训。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巫长兵结合审判实务总结了特邀调解的优势,阐明了建立特邀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并就特邀调解规定、工作流程、考核及补贴进行了讲解。
随后,黄刚与敖旭对28名特邀调解员现场颁发了聘书。
敖旭对特邀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弘扬和发展枫桥经验,发挥特邀调解化解纠纷的作用;二是深化诉非衔接,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实现特邀调解平等自愿、合理合法。
黄刚表示,担任特邀调解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并结合近期热点事件分析了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指出多元解纷体系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有力举措。他要求,一是积极参加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乡情、人情的优势,解纠纷于萌芽;二是加强技能学习,努力成为政治站位高、业务能力强的调解能手;三是强化沟通交流,完善程序对接机制,不断提升特邀调解团队战斗力。
据悉,此次培训是富顺县法院和县司法局进一步整合社会解纷力量,丰富多元纠纷方式,规范特邀调解员工作职责,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又一举措。(官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