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与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发布联合通告,决定全面开展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到(逾)期贷款专项清收工作。
此次联合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逃避金融债务行为,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工作方案》《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若干措施》相关规定而制定。通告明确了清收范围、清收时间、清收方式和清收措施等具体事项。
此次联合通告系东兴区法院和金融机构联动协作,一方面加大东兴区法院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促进涉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另一方面对严厉打击逃避金融债务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金融债权发挥重要作用。(梁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