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定市法院通过采取执行悬赏措施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这是该院引入执行悬赏保险机制顺利执结的第一案。
2014年5月,罗某某购买宝马X1轿车一辆,车牌号为川AD54D5,所有权人为其本人。罗某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杨某以跑生意没有车辆不方便为由,2015年10月起借用罗某某的川AD54D5宝马X1轿车使用,一直未归还。无奈之下,罗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杨某在规定期限内返还罗某某川AD54D5宝马X1轿车及车辆行驶证,但杨某拒不履行义务,罗某某遂向康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查,被执行人杨某下落不明且车辆踪迹无法确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鉴于该情况,为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当事人申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迅速公开发布执行保险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有效车辆线索。今年8月13日,道孚县刑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道孚县格西乡发现川AD54D5宝马X1轿车,经核查属实。道孚县刑警大队在车辆持有人手中将车辆依法扣押后移交至康定法院。现车辆已交付给申请人罗某某。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今后,康定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饶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