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尼镇营山金沙村是叙永南面山区少数民族村寨,张某与苏某都是同村村民,2008年苏某因经济困难向张某借款9000元,后一直未能归还,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苏某全家外出务工,一走便是十一年,张某无法联系上以致于催收借款迟迟未果。今年三月,张某向摩尼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苏某归还借款本息共计30000余元,因法官无法联系上苏某,只得发出公告,三个月后开庭时苏某仍未到庭,于是缺席审理进行判决,法庭再次发出公告,苏某岳母看到公告后终于联系上苏某,苏某回家后请求再进行协调处理。
近日,摩尼法庭李法官再次来到营山,联合营山人民调解员赵勇、“石榴籽”调解员杜洪勇一起再组织进行协商座谈,双方当事人与家属在法官和“石榴籽”调解员的主持下,互相表达自己的想法,通过“石榴籽”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最朴实的语言和最接地气的案例,向双方阐明诚实信用的道理,加上法官的专业释法,讲明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大家在院坝檐砍阴凉处,乘着凉爽的微风,达成付款协议,由苏某归还本息共计22500元,并当场予以兑现完毕,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今年来,摩尼法庭通过“石榴籽”调解+专业法官释法的模式,已经妥善化解和处理百余起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了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同时坚持化解矛盾与预防矛盾相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和民族政策宣传,用老百姓身边活生生的事例来教育引导,用最简单朴实的话语阐明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大家喜欢听、听得懂、听得进,深受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同胞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预防和减少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产生,维护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李正锋 熊妍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