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执法办案工作,创新运用“严、精、聚、动”四字工作法,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取得较好成绩。1-7月,共受理案件4501件,结案3652件,结案率81.14%,平均审理天数26.27天,人均结案数158.7件,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严”字当头。院党组严把关口,定期召开审判工作调度会,重点对弱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可视化。将院党组的宏观管理、院庭长的中观管理、法官的微观管理相结合,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审判质效稳步前行。
“精”准施策。坚持“宜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防止以调解为由拖延审限。对因受鉴定、审计、评估或需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等客观因素影响审理期限,要求承办人及时督促、协调,必要时发函催办。从行动上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在法定正常审限内高效结案。
“聚”焦关键。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和“中坚力量”作用,院庭长既当“指挥者”又当“战斗员”。通过院庭长办案,拉动业务骨干工作积极性,全院干警自觉动态调整工作节奏,合理利用下班后、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全面提升办案效率。1-7月,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007件,占全院结案数54.99%,为提升审判质效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
“动”态监管。建立动态督办台账,从结果管理延伸到节点管理,定期在内网发布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结案进度通报、各员额法官审判质效情况,做到预先提醒,尽早谋划。严格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和审限管理,防止案件“边清边积”。(普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