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发扬“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
充实调解队伍力量。广泛吸纳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和彝族“德古”等参与多元化纠纷化解,完善调解员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理矛盾问题。目前,我院已与民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建司法所等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签订坐班协议,邀请36名德古调解员和50名人民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衔接,强化诉前调解机制,运用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和法官调解、速裁等纠纷解决方式。在纠纷多发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领域的衔接,实现与劳动仲裁、建工、金融和医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调解、仲裁等的程序衔接和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今年以来,调解成功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有委托、委派调解案件12件,诉前调解18件,人民调解13件,司法确认案件6件。
强化法官工作站职能。每个法官工作站配备1-2名员额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每月到固定站点开展工作,加强与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与各乡镇、企业开展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定期“会诊”、法治宣传等工作,结合巡回法庭、司法所和派驻点实际开展工作,构建“站、庭、所、点”巡回办案与调解纠纷网络防线。目前,我院已成立驻工商联法官工作站、驻工业园区法官工作站和3个驻彝区法官工作站。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依托“法治副校长”、“百警百村法治行”、“法律七进”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学校、社区等开展“彝汉双语”法治宣传,对彝区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承包和流转、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开展普法13次,发放宣传资料19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00人次。(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