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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法院:方式灵活 执行精准 凸显司法为民实效

来源:宜宾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8 17:42:42

2020年上半年,宜宾法院创新机制建设,做“实”指挥中心,紧盯案件办理,狠抓提质增效,致力于深化执行工作大格局建设,持续构建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创新机制,推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创新执行联动建设。围绕持续完善执行工作大格局目标,着力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化,在全市范围内打通了对车辆、不动产网络查控的联动渠道,实现查控端口前移至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重点打通“拒执罪”自诉渠道,强化公、检、法、司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组合拳”。    

创新执行机制完善。探索实施“执行法官工作室”和 “执警一体化”模式,着力打造执行队伍优质化;推行执行分片管理、执行工作预警、执行信访通报、执行约谈等制度;强化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把握全市法院指标运行态势,预判后续执行动向,进一步规范涉执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强化执行信访源头治理,通过约谈及时纠正各基层法院在执行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助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创新规范办案方式。狠抓在办案尺度、财产处置、文书格式、案件终本和文书送达方面的规范,加强执行疑难问题的专题研究解决,出台文件细化与规范对执行环节的财产调查及处置行为,统一执行文书格式,创新推出常用文书模板,规范文书邮寄送达,出台文件加强对执行送达工作的管理,增加两个“一律”保障终本规范。

2020年1-6月,宜宾法院首执案件9892件 ,执结7886件,“3+1”核心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二名,首执案件重点质效指标和综合管理重要指标同比大幅上升,且均优于全省平均值,多项指标在全省排名中居于前列。

精耕细作,推进指挥中心实质化建设

促进“三分”机制优质化。持续深化“分段执行+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 实行“分权制衡、繁简分流、分段执行”的三分新机制,形成简案程序化、繁案服务化的执行模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快慢分道。

完善执行警务一体化。持续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完善“1+N+1”的执警一体化工作模式,减少在出警中的繁琐手续,提升执行警务到位的效率,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以发挥最大效能,现有叙州区、筠连县等4个基层法院正在有序推进建设。

建立执行事务集约化。建立集约化的执行事务中心,集中处理繁杂事务性、程序性工作,将员额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抽离形成员额法官当“医生”-“开方治病”,司法辅助人员当“护士”-“打针抓药”的工作模式,既达到有机统一,又将决策与操作剥离。 

实现执行系统信息化。在全市范围内上线执行实体化系统和财产精细化系统,实现一键批量自动生成功能,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积金中心对接,健全股权、公积金冻结的网络查控体系。

推行执行宣传常态化。定期整合推送全市法院网络拍卖信息、悬赏执行信息,提高财产处置、变现率。巩固执行宣传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运用新兴宣传媒介,全面展示执行成果。目前全市法院已发布悬赏执行公告4期,签发律师调查令28份。

聚焦要案,推进案件高效执行

积极开展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执行案件办理。宜宾法院围绕执行专项活动目标,切实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2020年1-6月共受理3537件,已执结2519件,执行到位79571.21万元。

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执行案件办理。全市法院以兼顾“保稳定,顾大局,促和谐”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宜宾两级法院2020年1-6月,执行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涉党政机关和国企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4件,其中执结3件,执行到位金额为161.77万元,正在办理中的执行案件1件。

积极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办理。2020年,宜宾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共受理涉民生案件1235件,现已执结1015件,实际到位标的为2972.35万元。司法救助案件数为95件,为100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3.03万元。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案款集中兑现暨媒体现场见证执行6次,媒体宣传报道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20余次。

积极开展涉职务犯罪财产刑部分执行案件办理。宜宾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职务犯罪财产刑部分的执行,纳入繁案程序监管办理。2020年1-6月,宜宾两级法院受理职务犯罪涉刑事财产部分的执行案件共12件,执行标的额为340.36万元,追赃退赔执行到位金额为271.266万元,执行到位率为79.7%。

【涉金融案件典型案例】  

1.叙州区法院在执行四川宜宾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宾市某机电有限公司一案中,快速采取相关财产控制措施,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27天执行到位266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快速执行完毕该案。

2.翠屏区法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某支行与刘某某、黄某夫妇一案中,充分研判该案具体情况,在不损害当事人和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采取准许被执行人黄某、刘某某自行变卖该房屋,并将变卖款缴入法院执行专户的办法,快速执结了该案。既节约了实施腾空、网询网拍等措施的时间,又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防疫典型案件】

1.“疫”起执行,两省三级多家法院跨域协作。2020年2月17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执行保全案件,因执行措施多、情况紧急,与执行财产所在地广东相隔遥远,经宜宾市中院、四川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广东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积极沟通协调,于2月18日上午,委托案件顺利转办至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等六个受托法院,成功保全2000余万元案涉财产。在疫情特殊时期,受托法院执行团队高效运转,案件依法即时执行完毕,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践行协同作战理念,充分体现了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以来两省三级多家法院协同执行的硬核力量。

2.战“疫”执行,司法网拍来助力,在家坐收执行款。徐某申请执行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疫情期间徐某因生产生活资金紧缺,强烈要求立即启动查封房产的拍卖程序。承办法官迅速委托网络拍卖公司对拟拍卖不动产开展现勘工作,充分利用移动执行、电话、短信、APP小程序等现代信息化手段,线上完成了该案5处不动产的网络拍卖工作,并成功拍卖2处不动产,金额高达282万元,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即实现了债权。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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