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快捷办理彰显司法公正

来源:叙永法院 作者:牟玲 罗文晋 发布时间:2020-07-15 10:59:40

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时,原告舒某某(男)与被告刘某某(女)原系夫妻,双方于2016年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对子女和财产进行了协议处理。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一套归原告所有,原告负责该房屋的按揭贷款,现原告将房屋剩余贷款全部付清,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被告却拒不配合办理,原告无奈起诉到法院。

起诉当日,诉前调的承办法官一接到案件,立马电话联系被告,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称虽然明白法官所说的道理,但因其带着孩子在外省务工,回来一趟极不容易,而且来回的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法官了解其真实想法后,逐又联系原告,对原告耐心做工作,几番调解后,最终解决了原、被告的顾虑,双方同意约好时间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原告当即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近年来,叙永法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将案件繁简分流,针对简易程序的案件第一时间交由诉前调法官办理,大大减少了办理案件的时间,提高了案件质量,提升了办理效果,将许多案件扼制在“萌芽”状态,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速效、便捷,为司法的“满意度”添砖加瓦!(牟玲 罗文晋)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