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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法院多措并举 加强少年审判工作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法院 作者:吴超 何保均 发布时间:2019-12-06 17:06:24

  宜宾市叙州区法院涉少年审判的案件,多为离婚引发的子女抚养纠纷,少部分为涉未成年人的猥亵、性侵案件,以及极少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于工作实际,叙州区法院坚持五项措施,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开展,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效果。

  一、完善制度规定,制度建设规范化

  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可操作性,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保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有章可循。

  二、加强组织保障,机构设立专业化

  依托内设机构改革,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加挂牌子,设立了“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引入金牌调解员、心理咨询评估制度,注重家事案件的调解、和解,从源头为青少年创设良好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刑庭抽调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合议庭。

  三、加强校园普法,法治宣传常态化

  成立了由骨干法官和优秀党员组成的“叙法先锋队”,专门开展法治服务,通过与大、中、小学校的沟通联系,开展庭审进校园3次,进行法治专题讲座5次,举行模拟法庭1次,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有效提升师生法律意识。举办法院“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200余人次参观法院,让师生零距离接触法院,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四、加强部门联动,社会关护全面化

  刑事审判庭向区教体局发出《关于有效预防和减少性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司法建议书》,从加强性安全教育、提高教育工作者准入和审查、规范校园托宿寄宿现象等几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联合政法部门、共青团、妇联、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加强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心理疏导,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障工作。

  五、加强回访帮教,司法关怀精细化

  在家事纠纷中,通过调解或判决,以及判后回访,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均得到了较好解决。在刑事案件中,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报送典型案例2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2126人,判处缓刑12人,封存犯罪记录23份,报送案例1件,共报送案例3件。(宜宾市叙州区法院 吴超 何保均)


责任编辑: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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