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28起纠纷一朝了结

来源: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东升 发布时间:2019-12-06 16:11:16

  12月4日,宜宾市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将28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审查结案,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杨某等28人关于社保费用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通过指导两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类纠纷进行调解工作,引导经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在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创新模式,推出“两所一庭”调解机制(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模式),龙华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组成“两所一庭”联合调解小组将司法功能前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工作中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2019年共计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33起,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案件33起。

  通过“两所一庭”调解机制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 杨东升)

责任编辑:赵博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