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宜宾市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将28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审查结案,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杨某等28人关于社保费用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通过指导两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类纠纷进行调解工作,引导经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在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创新模式,推出“两所一庭”调解机制(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模式),龙华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组成“两所一庭”联合调解小组将司法功能前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工作中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2019年共计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33起,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案件33起。
通过“两所一庭”调解机制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 杨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