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购买美体衣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巫某与曾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8月,巫某介绍曾某在泸县县城某店铺购买美体文胸、腰背夹、束裤等物品,试穿后曾某并没问清价格,在店员减掉吊牌后曾某才知道价格6510元,此时曾某追悔莫及,虽觉得价格太高,但是碍于情面,仍同意购买。因曾某只携带了510元,于是便委托了巫某代其支付余款。事后,巫某多次催促曾某还款,曾某以购买的美体衣价格太高、自己很少穿戴、商家有欺诈行为为由拒绝支付,巫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曾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本案审理后法院根据双方所举证据依法判决曾某向巫某支付代偿款6000元及利息,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本案是一起简单的追偿权纠纷,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也未提异议,然而在社会生活中类似情形却普遍存在,值得提醒消费者的是选购心爱的商品时,应对商品的价格、质量、说明、有无生产厂家及厂址等情况了解清楚,注意所购买的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有无三包凭证等,谨慎消费、识别消费套路,并注意保存有关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后维权所用,否则,在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将很难受到维护。(邓晓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