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禁毒法治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康定市人民法院于6月24日上午,对被告人东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7至8月份以来,被告人东某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同年10月24日被告人东某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5包,净重2.6853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东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综合被告人东某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逐作出以上判决。
当前毒品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安定带来了巨大威胁。康定市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达瓦拉姆 叶斌)